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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保监会中介部孟龙主任解惑中介发展
保监会中介部孟龙主任解惑中介发展
点击率:6215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2/16
    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目前的发展前景和未来的监管方向到底是怎么样的?未来会不会放行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

  保监会中介部主任孟龙:众所周知,保监会为规范保险代理市场的准入和退出,确保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暂停了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许可,同时也暂停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核准。

  上述政策的主要考虑有以下己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的需要。由于当前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影响了保险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妨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运行,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提出,必须把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来抓。保险代理市场的准入和退出一直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相关规定较为原则,各地政策尺度不够一致;代理市场准入主体实力不强、参差不齐,直接影响了代理市场的秩序和效率。因此,规范保险代理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是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集中精力抓出成效。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及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工作,就是针对问题比较突出、反映比较集中的环节采取的措施。

  二是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需要。尽管各地出现了一些资本实力较强的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但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仍占了绝大多数。这些公司注册资本金大都低于200万元,受资本实力制约不具备销售复杂产品的能力,业务规模小且主要集中在车险,产品同质性严重,低层次无序竞争。有些代理公司完全沦为保险公司非法套取资金的帮手和工具,甚至从事涉嫌传销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目前已超过19万家,除13万多家银行邮政兼业代理机构外,近5万家机构大都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数量多、行为不规范、监管效果不佳的问题长期存在。针对保险代理市场“小、散、乱、差” 问题,保监会已部署保险代理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在清理整顿的同时推动保险代理市场的专业化和规模化。严格控制增量机构,防止不符合政策导向的区域性代理机构和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兼业代理机构继续源源不断地进入市场,是达到代理市场综合治理预期目标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是与治理保险代理市场的其他政策措施相协调的需要。保险代理市场治理总的原则是“堵疏结合、退进并举”。堵和退,就是要严格依法限制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等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增量。通过持续三年左右的清理整顿,对现有散、乱、差的代理机构进行“关、停、并、转”,减少存量。疏和进,就是要推动代理市场结构调整,在已经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引导、推动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等兼业代理机构逐步转型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同时,积极探索银邮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试点。落实《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推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对全国性代理(销售)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在审批过程中予以政策倾斜,引导保险代理公司规模化、网络化发展。

  四是政策导向的需要。保险代理市场“小、散、乱、差” 问题已严重影响保险市场的效率和破坏保险业的形象,已很不符合保险业科学发展的需要。但由于保险代理市场点多面广、头绪混乱、基础薄弱,彻底扭转局面需要行业和社会群策群力,也需要监管部门的智慧和魄力。保监会将抓住当前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和保险中介市场大调整、大变革、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向市场发出明确无误的政策信号,即坚定不移地推进兼业代理专业化和专业代理规模化,坚定不移地提高代理市场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前期政策执行的效果很好,得到了市场、行业和社会的积极评价,尽管力度很大,但由于政策衔接和工作节奏把握得当,中介市场和中介业务并未受到冲击,而且是稳中快进,发展更健康了。

  当然,所谓暂停,一定是暂时的,不会永远停,而是在调整和规范后予以恢复。保监会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的政策没有改变,沿着市场化方向完善保险代理市场准入机制的思路也没有改变。请大家放心,按原定计划和步骤,年底前我们会在全面评估政策效果的基础上,提出明确的后续政策和措施,总的原则是尊重历史,稳中求进。我们的政策是连续和坚定不移的,但同时也是稳妥渐进的。

  希望您谈一谈关于加快营销体制改革,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通知、决定。下一步还将有哪些新的举措,或者是更大的措施、办法。

  保监会中介部主任孟龙:大家知道现行保险营销员管理模式是上世纪90年代由美国友邦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从台湾引进的,在保险业发展初期,对推动寿险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法律不断完善、社会不断进步过程中,现有保险营销体制的内在矛盾和问题日渐突出。营销员与公司的法律关系不顺,鼓励拉人头、发展下线和层层提成的寿险营销激励机制,导致管理粗放、队伍不稳定、素质低下、销售误导严重,有损行业形象,不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

  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涉及面广、问题复杂、惯性很大、阻力不小。当前的形势是:不改没出路,大改没基础,快改有风险。改革的实质是调整长期形成的利益格局,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不同声音”。我们应当注意把握三个原则,一是要清醒。要承认和正视这种体制本身存在的问题,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对竭力维护这种体制和模式的“利益集团”不能有求必应,否则会使本已松动和不可持续的有严重问题的模式得以无期限地继续顽固硬撑,继续加剧社会质疑和病垢,继续加重行业的负面影响,引发更多更严重的问题。二是不实际。对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估计不足,搞运动式休克疗法,理想化地希望通过简单的行政手段就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三是不宽容。对旧体制的改革和新模式的创新求全责备,对新生的市场力量缺乏应有的宽容度。以上倾向将导致新的模式发展不起来,老的模式又改不了,结果可能使形势更加恶化。

  我们应当充分估计改革困难和阻力,尊重历史,直面问题,牢固树立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为此,今年9月,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统一了行业对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出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监管引导、市场选择、行业推动、公司负责的原则,进一步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强有力的举措。鼓励创新,用健康增量逐步稀释问题存量。强化保险公司管控责任,理顺保险营销体制机制。提升营销队伍整体素质,推进保险营销队伍职业化。积极探索,试点先行,由点及面,逐步推广。并首次提出了3年、5年阶段性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改变保险营销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的现状,保险营销队伍素质稳步提升,保险营销职业形象明显改善。用5年左右时间,新模式、新渠道的市场比重有较大幅度提升。

  《意见》颁布实施后,行业和社会反响良好,政策效果初步显现:一是全行业改革态度更坚决,思想更统一。2003年,保监会着手研究营销体制改革问题,回顾十年监管历程,因各种客观因素及认识上的差距,改革工作进程迟缓。很多改革意见,因认识上的差别造成无法实施。特别是在涉及一些大公司利益和管理体制内控机制情况,往往受到部分公司反对甚至协同阻挠。近年来,在会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尤其是对部分难点、热点工作亲自参与,直接指挥,改革进程显著加快,同时向行业传递了保监会坚定不移的改革立场和改革决心。《意见》颁布后,行业对改革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加趋同。二是改革方向更明确,市场主体探索创新涌动。在监管态度、社会质疑和市场竞争压力下,市场主体开始思考、探索新的营销模式和渠道:有的探索营销队伍扁平化管理,完善收入分配结构;有的试点员工制,解决营销人员社会保障;有的拓展网络销售、社区门店销售,走多元化营销道路;有的通过设立专属销售公司,实现产销分离。截至2012年10月底,已有13家保险公司成了12家专属的销售公司。值得注意到是,国寿、太平洋(5.14,0.22,4.47%)人寿、新华人寿等大公司也积极行动起来,研究营销模式创新,走销售专业化、职业化道路,这是十年来从未有过的变化和进展。 三是媒体和社会舆论高度评价保监会坚定不移的改革态度和实事求是改革思路。媒体对《意见》表现出了高度热情和密切关注,《金融时报》、《国际金融报》、《每日经济新闻》、新华网、和讯网等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均以不同形式报道,对《意见》表示了积极正面的态度。我们还通过约稿、圆桌论坛、座谈会等形式,与媒体和行业互动,加大政策宣导力度。

  当前行业的积极变化来之不易,我们仍要清醒认识到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按照《意见》明确的改革原则和改革目标,持续深入落实《意见》的政策措施。下一步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持续开展研究工作,探索研究改革路径和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总结国内实践案例,借鉴国际经验,探索提出评估改革变化和效果的指标体系,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改革方向和路径。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保险公司管控责任。继续配合法规部抓紧颁布实施有关监管制度,督促保险公司切实承担营销员管控责任。对于保险公司管控失职的,严罚重处,并通过典型案例,在行业和监管系统通报。

  三是指导行业协会推进保险营销人员素质持续改善工作。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借鉴日本和台湾地区经验,探索提出持续改善保险营销人员素质的工作方案。四是及时总结创新模式和改革典型。密切关注市场主体探索保险营销新模式、新渠道的情况,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

  我们相信,经过大家坚定不移、坚持不懈的努力,在不远的将来,一定可以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效率与公平兼顾、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品行良好、素质较高、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化保险销售队伍。

  这个问题可能还有点意思,请问孟主任是否保监会有计划在一定时间内彻底取消兼业代理,或使其转化成为专业代理。

  保监会中介部主任孟龙:转化已经开始,目标很清楚:就是兼业代理的专业化,这是一个大的趋势。经过十年的经验,我们现在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包括业界、监管部门,大的方向上认为这种模式是有问题的。但是这个问题也是经过很长历史时期形成的,所谓的专业化也不可能像刚才我讲的营销体制一样,一夜之间把它变过来。我们现在正在推动的是“汽车保险代理专业化”。我们现在一方面鼓励专业化,出台了专门的系统的政策措施;到一定程度、一定时期,我们还要加大对兼业代理的政策限制。现在已经停止新的增量了,存量也要清理。这样一边鼓励一边限制,经过一段时间专业市场就会逐渐扩大,兼业的市场相应地逐渐萎缩,专业化也就自然逐步实现。当然我们会注意把握市场的节奏,经过一个时期渐进的“此消彼涨”的过程。同时,我们也会要注意,在转变的过程中不要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和冲击。现在看起来各方面的反映是比较好的,就是说有很多有积极性的企业、行业,都在行动起来了。是不是让它消亡,这要看市场和政策影响。如果他的历史使命完成了,焕发了一种新的青春,这何尝又不是一件好事呢?我们不会用行政的手段消灭哪个或者是扶持哪个,我们做的只是政策引导,市场选择。最终的目的是保险消费者要得到更专业、更周全、更透明的服务。

  全国性的保险中介协会什么时候能够成立,有没有时间表?现在省级的中介协会都有了,他们到底有哪些职能和权力?

  保监会中介部主任孟龙:关于保险行业协会的事,实际上我没有资格来回答。这应该是我问你们,我说:“你们是不是准备成立个协会啊?”现在你们问我。真正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确实不应该你们问我。问我这个问题就搞反了。但是我们是从计划经济脱胎出来了,从观念到行动都弥漫着行政色彩,这是现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正在进步,而且很快。省级的保险中介协会我了解不到十家,大概七八家,做的确实比较好,在本地市场里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至于职能要在发展探索和完善,至于权力,最好不要去想,它一定是一个为会员服务的机构。代理市场很复杂,兼业代理、专业代理,还有庞大的营销队伍,这些事情没有理清楚之前要建一个全国性的协会很困难。从目前的情况看,在不远的将来“中国保险经纪协会”可能有望成立。因为保险经纪在各方面的条件都比较成熟了,去年我们就开始论证和推动,做了大量工作,在座的很多都参加了。我们通过舆论上的宣传、理论上的研究、实地的考察,现在经过与有关部门沟通,基本达成了共识。我估计在2013年,这件事有可能落地。

  现在“产销分离”中介行业规定可以有四类的可以搞终结集团。其中有一个,企业里面股东资源没提到。股东资源的中介机构太多的话,对市场专业性的中介机构发展,本人认为不太公平。是否也是有益的减少股东资源的中介机构,使市场更加向市场化的方向发展,有益的促进专业机构发展呢?我这么理解对不对?

  保监会中介部主任 孟龙:我不知道对你问题的理解对不对。专业代理的集团化,或者是叫专业中介的集团化目的是什么?就是我们经过十年有一些机构做得非常好,南无再更上一层楼怎么办?领域一旦扩大了以后,在现有的平台上就不好操作,这是市场水到渠成的自然选择。集团做成一定规模以后,要资源互相的整合,使他能够给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优质、专业的服务。

  至于你刚才讲的“股东资源”的情况是存在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更是不可避免的。有一些中介公司有股东资源,在市场上是不是公平。这件事我们可以理解,你说“有资源”的和“没资源”的肯定是不一样,但是这种“不公平”是不可避免的,大家想一想,其他方面也一样一个公司干了几百年了,你今天刚成立,你不能说他怎么这么长、我这么短,这不公平。没办法,这是属于他的优势,如果强行的通过行政的手段剥夺了,这对他又不公平了。换位思考,如果是有资源的企业办公司,这不是一个见不得人的事儿。但是他做得好还是做不好,是否可持续,要市场来检验。我们不鼓励依靠股东资源来做中介,因为长远来看市场是要靠专业来做的。资源是一个因素,但又不能够简单的说它不可以。因为只要有资源就有价值,他一定要向一个有价值的地方去,这是规律,那我们何不让他大大方方公开、透明、合法地做呢。

  结束语:  未来保险中介市场的“四化”设想

  保监会中介部主任孟龙:我真是想通过这样的机会跟大家学习的。通过你们提的问题,我知道大家在关心什么问题。这对于我们在监管实践中会考虑到,这实际上是大家给我上了一课。提出这些问题逼着我们去思考,以后有这样的机会我还是愿意参加。我没有更多的希望,我就希望大家都做的很好。今年中介历史上会有一个很重要的转折,在保监会我们专门开了一个会。确定了一个基本目标,现在有这么几件事。

  我们用“四化”来概括:

  1.营销保险销售队伍的职业化。  要把现在行业行销各方面形成职业化的队伍,让做保险的人经过三年五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大家共同的努力把保险队伍职业化的形象、职业化的素质培养起来。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包括建立专业的队伍、专业的销售公司、经纪公司并使他健康的成长起来。另外保险公司现在的营销队伍,内部重新的再造、重新的改革,这是一个配套的工作。上述两点一旦实现了,可能对我们保险市场是一个很大的推动,这是一个确定的目标,就是要让我们的销售队伍;不管是经纪公司、代理公司还是保险公司本身的销售队伍,都要走职业化的道路。

  2.兼业代理专业化。

  银行、邮政、车这几个占到现在所有兼业代理接近90%的业务。银行的寿险占了大概40%左右,车保、修理厂这一块在财产险里占到40%左右,再加上邮政,这三个加起来将近有90%左右。我们下一步先从汽车保险代理入手,现在已经启动了,效果还是不错,越往后可能会进展的更快;车险过了邮政,邮政过了银行。如果这几个实现了顺利了转移,那不管从经营管理还是风险控制方面说,都会是一个大的提升。试想这个前景是多大?市场会非常非常大。现在我们占了多少?以后这一块要转移过来。

  3.专业中介规模化。

  现在市场上有很多形成集团了,陆续还会涌现。如果整个市场上,这么多的公司如果有几十家,不要太多,有三十五十家能够整合资源的集团,那中介整个是会进到一个新的时代。

  4.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规范化。

  这个“规范化”强调的就是中介机构,包括经纪公司、代理公司公估公司以及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中介一定是和保险市场结合起来的,是保险市场的一部分,一定要处理好与保险公司的关系。这个关系最基本的要求是真实、透明、合法,现在的问题是不真实、不透明、不合法。既伤害的保险公司,也伤害了中介自己的形象。如果真的做到“真实、透明、合法”,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做到“长期、稳定、和谐”。“长期、稳定、和谐;真实、透明、合法”,这就是进到整个保险市场新的时代,中介和保险市场的良性互动就真正开始了。

  如果实现这个“四个化”的目标,那个时候的保险市场不是今天的保险市场,保险中介也不是今天的保险中介。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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